警报试鸣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10

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规定要求,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5月12日10:00-10:14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以及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城区。


二、试鸣信号


1.防灾警报:10:00-10:03,试鸣信号为鸣响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防灾解除警报:10:10—10:14,试鸣信号为连续鸣响一长声,时间4分钟。


三、媒体播报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新闻综合频道、新闻综合频率(FM93.6)、应急广播系统同步试鸣警报信号。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熟悉警报信号,闻声勿惊,注意辦别,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