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好当前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为做好夏季校园用电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用电原则,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将59开始对全校范围内的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并请各部门对所管辖内办公、生活场所进行用电安全自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时间

1、范围:全校各单位

2、检查时间:202459 -- 5 17

二、检查方式

1、各单位自查:各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办公区域及生活场所的用电安全进行自查,515前将自查结果(附件)报后勤保障处杨健老师OA邮箱,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2、后勤保障、保卫处将集中检查高压配电室、各楼宇配电间、楼层内配电箱实训实验室、各会议室报告厅等校园公共区域。

三、检查内容

1、办公设备的检查: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长时间不用应关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避免长时间待机。

2、对室内的用电设备、电器开关,插头插座、灯具等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变色、异常气味、异常声响、滋火、松动等现象的设备或线路要立即停用并断掉电源,报专业电工检查维修。

3、对老旧破损的电气设备进行及时检查维修或更新。

4、电气设备周边应保留适当空间,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杂物。

5、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办公集中的部门应在公共开水器使用热水,禁止使用开水壶等发热电器设备。

6、夏季雷雨多发,长时间不在房间内、下班或周末应关闭电源总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关紧窗户,用电设备应与可能进水的窗户保持适当距离。

7、对机房或设备间等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用电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8、未经校内主管部门允许严禁改动或私拉电线,装修中确需改动电气线路的应开工前向后勤保障处报备并将装修方案报送后勤保障处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9、各单位应严查以往自行改造或施工过的线路,避免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事故。

10、学工部门、各学院应同时做好学生安全用电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11、网络与教育持术中心要组织对各实训实验室进行一次专项电器安全检查。

11、其他影响用电安全的事项。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检查的各项工作。

2、用电安全专项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3、各单位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本单位师生的用电安全教育。

4、各单位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就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报送和整改。

五、请各单位将用电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见附件)报送后勤保障处杨健老OA邮箱,以便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202457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园用电专项检查自查登记表

附件:

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

发现的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整改时限

整改进展

备注

1



对办公室设备检查。







2



对室内的用电设备、电器开关,插头插座、灯具等进行外观检查







3



对老旧破损的电气设备检查。







4



对电器设备周边堆放杂物情况检查。







5



对大功率电器使用检查。







6



对人走断电等情况检查。







7



对机房和设备间检查。







8



是否存在改动和私拉电线情况。







9



学工部门是否做好学生用电安全教育。







10



其他影响用电的安全检查。